为贯彻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工作,促进实践教学有效开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湖北师范大学制定了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基本要求。
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特此制定了教育类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践工作,以便老师和学生开展落实实践教学工作。
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介绍这本工作手册


手册基于实践环节教学管理办法设立九大内容,并摘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部分内容。实践教学包括微格教学、教育实践、教育见习、教育调查、课例分析、班级与课堂管理实务等实践形式,通过不少于1年的实践工作,实践生应巩固和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技能,向优秀教师学习,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精神,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新型教师。

希望学生们能够认真贯彻落实教育实践的相关要求,按照工作手册要求认真学习,将这个综合性、实践性的必修课程学好,成为高质量新型人才!
